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青岛港进口货物商检调离怎么操作
时间:2017-11-16 08:58:05 来源:本站
 
对于进口来说,其中有一部分货物操作起来是比较特殊的,按理来说一般货物进口在口岸清关结束后,直接放行提货,但是对于这些特殊货物来说,放行后,还需要拉到属地仓库,等待属地官员二次商检验货,也就是所以的货物商检调离。那具体青岛港进口货物商检调离怎么操作呢?青岛鑫润丰为您捋清思路!
 
一、在哪做商检调离?
不管货物进口从哪个口岸,都要在货物使用地所属检验检疫局申请办理。
 
二、哪些进口货物需要做商检调离:
机械设备、二手机械设备、废料等(具体根据产品编码确定)
三、怎么做商检调离?
具体的操作流程:
1.货物通关或报关后,通关所在地的检验检疫出具:《货物商检调离单》
2.结清通关所在海关,码头或口岸的报关费,码头费,仓租,柜租等相关费用提货到工厂待检。
3.货主或代理报检行,拿《货物商检调离单》,相关资料(装箱单,发票,合同等)到货物使用地的检验检疫局去申请商检查验。
4.约检验检疫局(商检局)的关员到场地实施查验。
5.一般申请商检调离查验后一个工作日会有验货报告,这时候如果合格就可以使用货物了。
 
四、商检调离注意事项:
1.有时候查验可能要分为两次进行,一次查货物的包装情况,第二次查验货物,特别是机器要第二次查验货物安全性是否达标。
2.商检调离货物一般到厂或是仓库后20日内要申请商检调离,如果要延期申报要提前去申请延期。货物如果没有申报就使用会造成申请单位进黑名单,此外有一定额度的行政罚款,罚款的比例货值的5%-20%!(如果申报前提前拆了包装并使用,后果也是同样的)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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